导航菜单

《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在澳金沙门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法学院 | 作者:文黄建平 图王博能| 浏览:

近日,澳金沙门法学院举办《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湘潭大学等多所知名学府的专家学者,以及株洲市、长沙市、湘潭市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的领导共同参与。澳金沙门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也参加了会议,共同为《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副书记王利华在致辞中强调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对于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性。他指出,法学专家在立法工作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专业素养和独到见解能够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他表示,本次专家论证会的召开,对于推进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增强立法的合理性、科学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在专家发言环节,各位专家学者与会领导纷纷就条例草案的多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强调了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通过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市民和企业文明行为的建议;上海交通大学于改之从文明行为的地方性和差异性出发,认为条例应重点明确国家机关等公权力主体在促进文明中的职责和义务;湖南大学法学院屈茂辉提出了对文明行为进行抽象定义、区分严重违法与不文明行为等建设性意见;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邓炜辉建议不对文明行为概念专门界定,而重点明确列举需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和倡导的文明行为。

株洲市司法局刘海英二级调研员、长沙市人大法制委杨建辉和湘潭市人大法制委罗伟等也分别就条例草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他们强调了文明行为促进与处罚之间的平衡,并建议重点治理清单应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避免过多创设行政处罚,并谨慎进行公开行政处罚以保护公民隐私。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热烈讨论,与会专家就《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多个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